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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野狗


  古逍选择的酒店是陈鹏在网络上查到的一家评级相当不错的酒店。

  “安静,环境也不错,最关键的是人少,隔音效果也好。”

  这是古逍选择这家酒店的理由,也是陈鹏不安的地方,因为这家酒店就如古逍说的,安静,人少,隔音效果好。

  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对方,我准备好了,你可以来送死了。

  如果对方实力不强,那么陈鹏倒是不介意古逍这么做,可偏偏对方的实力肯定不会弱!

  “别担心,如果我突然选了一间地处繁华的酒店,对方反而会认真起来,别忘了我们一路上走的是什么路。”

  听到古逍这么说,陈鹏顿时明白过来了,他们这些天走的都是山路和水路,其他的就是一些荒郊野外,住的是古逍临时搭建的‘窝’,吃的是古逍设计陷阱捕捉的到猎物和山林间的果子。

  现在古逍选择的这家酒店靠近山林,地处城市东部边缘地带,对于经常走山路的两人来说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——很方便第二天赶路。

  至少一路下来注视这古逍的人们很有可能会这么认为。

  没有人会料想到古逍会打算赖在这座乡下小城十年八年,尤其是古家的一些人由己度人,认为古逍享受惯了华家的锦衣玉食,在外面山林里过了这么多天已经是极限了!

  入夜之后,华灯初上,林修和陈鹏早早地就进入了梦乡。

  在睡觉前,陈鹏在屋里凌空虚划了老半天,然后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上来一样,满身是汗,脸色也十分苍白。

  洗过澡之后他又在屋里不同的地方摆放了几件不同的法器和符纸,看的古逍一愣愣的。

  休息的时候,陈鹏一直都是打坐运气,古逍一开始挺感兴趣的,但看的次数多了他反而兴趣缺缺。

  陈鹏的运气方式跟他很想,唯一不同的是古逍身上的灵力是自然而然的运行,不需要人力去催动,而陈鹏则是需要主动去运行,跟古逍的一笔完全就差了一个档次。

  可惜陈鹏不知道这一点,不然他拉下脸皮也要把古逍忽悠进仙侠宗。

  第二天天还没亮,公鸡还窝在母鸡们身边的时候,古逍的房间里多了一道黑色的人影。他没有走正门,而是化作一阵黑气从窗户的夹缝里飞进来的。

  这个人的皮肤很白,如黑夜般深邃的漆黑长发扎成一个简洁利落的马尾,从窗外照进来的月光并没有映射出他的影子,阴柔却不失魅力的脸庞给人别样的吸引力。

  红色的眼眸里时不时的闪过一丝暴虐和挣扎,颤抖的双手不断的在握拢和形成爪状之间变换。

  他是狼人,他也是天使,他还是恶魔,但他更是吸血鬼!

  他天性善良,却无法掩盖血脉中的嗜血冲动,为了压制嗜血的冲动,他来到了东方,期望能够得到救赎。

  现在,只要杀死眼前这个无辜的孩子,他就可以从那些东方人手中获取解脱,可是为什么他下不去手呢?

  是因为这个孩子是无辜的吗?为了自己的利益,伤害去其他人,那他和被他所唾弃的同族们有什么区别?

  有的吧,只要杀了这个孩子,那么他就不会再有嗜血的冲动,不会再给其他人带来伤害,虽然要杀死一个无辜的孩子!

  看着眼前这个中了幻术的吸血鬼,古逍的表情显得十分怪:“远扬哥,你说这家伙是怎么回事?”

  “我,我也不知道······”

  陈鹏的表情也是十分怪异,同样怪异的还有他的声音。这一次的敌人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,居然跑出来一个出神入化级别的高手。

  这是个什么概念,登堂入室就是所谓的灵级,仙级,出神入化就是在这之后的神级和造化级,之后的超凡入圣和登峰造极已经很少出现了。

  虽然眼前的这个吸血鬼只是一部分达到了出神入化的水准,但如果想要干掉他和古逍也不过是举手之劳。

  可偏偏这么一个强大的存在,就这么被一个简单的幻术给迷惑了这么久。

  “我在这家伙身上感受到了四种生物的力量,而且看得出来这家伙天性善良,实力强大,但对于幻术之类的精神系攻击却出乎意料的没有抗性,很可能是因为多个种族的混杂让他的灵魂十分不稳定。”

  古逍自然是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倒霉的吸血鬼是什么情况,吸血鬼和狼人天生相克,天使和恶魔也是,血脉来自四个两两不对付的种族,不崩溃就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。

  “叫醒他吧,对付这种程度的家伙,我都能够让他瞬间消失。”

  对于这种混血,古逍和陈鹏都能够轻易的将之解决,陈鹏是仙侠宗的弟子,对付妖魔鬼怪十分拿手。

  古逍头上顶着一根夜月的狼毛,说是防止九幽毒气,但其根本的作用还是震慑万妖。

  不论是吸血鬼和狼人,还是恶魔和天使,从根本上来说都不过是一种妖怪,眼前这个家伙对于两人而言可以说是无害生物了。

  “你得了吧,让他消失的事情你现在还办不到,好歹是综合水平到达灵级的生物。”

  陈鹏可不相信古逍能够对付吸血鬼,而且还是这种综合实力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大层次的吸血鬼。

  这用吸血鬼家族的术语来讲,就是大公级别的存在,甚至单论战斗力,无视他在幻术上的弱点的话,这家伙完全就是帝王级别的吸血鬼!

  “不过,就这么唤醒他,你难道就不怕出什么意外?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家伙,疯起来我们两个就算能对付也讨不了好啊。”

  只有陈鹏自己的话,他对上这个吸血鬼虽然说不上游刃有余,但也不会太过狼狈,毕竟已经发现了对方致命的弱点,剩下的只需要考虑怎么弄死他就好了。

  吸血鬼出了名的血薄防低,就算加上天使和恶魔以及狼人三个种族的血统,改善了不少,也依旧不能改变这一点。

  虽然从对方漆黑的头发来看,恶魔的血统占据了不少,但占主导的明显还是吸血鬼血统。

  “超级混血儿什么的,最好对付了不是吗,十八俱,哦,三魂七魄,元识魂,精气神灵能意魄,跟你们所说的三魂七魄有些不一样。

  不过这家伙的三魂七魄明显不对劲儿,还有形体态也是如此,”

  古逍学的知识跟这帮专业的修行者完全不同,他的知识很多来源于典籍以及两只白毛,在语言表述上更加古老简洁。

  这些名词落在陈鹏耳朵里有些怪异,的确如同古逍所说,和他们宗门教的三魂七魄不同,而且古逍说的十八俱什么的也让他很是在意。

  “行了,别在意这些细节,我们现在该考虑的是这个有些善良的吸血鬼先生和我们的相处之道。哦,动作挺快啊远扬哥。”

  “那是,我在宗门里全部成绩都是第一,不然也不会派我出来护着你啊。”

  “切,喂,这位吸血鬼大叔,醒了吧,行了就坐下来谈谈呗。”

  古逍大咧咧的坐在床榻边上,手里捧着一杯热水,看看窗外的投射进来的一丝阳光他有些疑惑的看着这个吸血鬼,为什么他不会难受?

  按道理来说就算是混血吸血鬼也会因为阳光而感到难受,尤其是还混有狼人血统的吸血鬼。

  难不成是日行者?这可是稀有品种!

  察觉到古逍的目光,吸血鬼不由得一愣,然后苦涩的笑了笑,摇头道:“你很不错。”

  说完,自顾自的坐到了古逍边上,拿起了一倍泡好的红茶,皱着眉头吐槽:“这红茶真难喝。”

  古逍和陈鹏不由得乐了,这位还真不客气,完全没有拼一把的打算?这也算是职业杀手,职业操守去哪里了?

  将手中所谓的劣质红茶放到茶几上,吸血鬼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自顾自地说道:“我叫桑德尔,是魔皇、狼神以及暗夜女神的后裔。”

  这话说的及其巧妙,魔皇路西菲尔,第一代的恶魔,曾经是鲜红教会神话中的晨曦天使,是出于至高神太阳神身侧的金星天使。

  后来堕落成了恶魔,将天使的血统中加入了深渊能量,创造出了恶魔这个种族。

  狼神厄里芬,半人半狼的神灵,北威神话中的破坏神之子。

  暗夜女神莉丝兰尔,第一个女性吸血鬼,也是有争议的第一吸血鬼,法罗神话中的浪漫之神,暗夜神,欲·望神,白天的时候是隐匿起来的月之天使,晚上的时候则是诱·惑人们堕落的欲·望吸血鬼。

  “我的祖父是路西菲尔,祖母是莉丝兰尔,我的父亲是他们唯一的儿子,我的母亲则是厄里芬的女儿,没有名字的女儿。

  她是我父亲无数仆人中的一个,没错,我是神的私生子的私生子,身份及其低微!但讽刺的是我有着四种血统,并且还是最纯净的那种。”

  “只不过相互抵触,无法相融,不然你早就超神了。那么让我猜猜吧,你是想在这里求得一片安度余生的土地,还是像解决生存危机,又或者想着脱离你家族的掌控?你是逃出来的吧?

  你那么惊讶干吗,这点事想想都知道,不过你厉害啊,好死不死的逃到古华来,说吧,谁放你进来的。”

  古华国是什么地方?也许古华国本国的国人很多都不知道,但是古逍和陈鹏很清楚。

  这里充满了无数大阵!除非强行轰破,不然没得到准许任何非本土中上级生物(地品以上)都不得进入古华。

  至于怎么被认可,那就不是人可以决定的了。除了靠运气,还要靠后台。

  “我遇到了古岭青幽。”

  桑德尔很坦诚的回答让古逍和陈鹏面面相觑,十二圣兽中第四位的古岭青幽,居然是她放这个熊孩子进来的。

  “作为代价,我被拔去了獠牙、利爪,实力下降了一半以上。这次是在野狗看到了一个领地任务,说是把你杀了就能获得领地。”

  野狗,古华国臭名昭著的赏金猎人协会,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回去那里寻找任务,因为那里什么样的任务都会有。

  去野狗选任务注定就像野狗一样饥不择食,因为野狗没有选择!

  在野狗,与其说是选任务,还不如说是能抢到什么样的任务,只有强大的野狗才能在绝境中生存!

  “桑德尔大叔,你真可怜,走吧,我请你吃毛血旺,放心吧,在古华,你就算不吸血也不会饿死。

  哦,对了,我叫古逍,你可以叫我阿逍。他叫陈鹏,你可以叫他陈远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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